中国-新西兰有机产品进出口认证互认安排实施政策发布
中国-新西兰有机产品进出口认证互认安排实施政策发布现将互认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满足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出口新西兰的有机产品在土肥管理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等方面,还应符合《从中国出口到新西兰的有机产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清单》要求(见附件1),有机加工产品将至少包含95%的根据新西兰官方有机产品保证计划或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生产认证的有机原料,每批输往新西兰的中国有机产品均应附有中国认证机构颁发的英文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示例见附件2)。
中国-新西兰有机产品进出口认证互认安排实施政策发布 中国-新西兰有机产品进出口认证互认安排实施政策发布 2022年1月28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年第3号公告:中国新西兰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安排实施事项发布。

一、产品范围《互认安排》适用于列入《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但不包括水产品和纺织品,在满足新西兰官方有机产品保证计划要求的同时,新西兰出口到中国的有机产品在植物保护产品、食品添加剂与加工助剂等方面,还应符合《从新西兰出口到中国的有机产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清单》要求(见附件3),认监委关于发布中国新西兰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安排实施事项的公告根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有机产品认证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在满足《互认安排》要求的前提下,新西兰和中国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和结果是等效的。

二、《互认安排》框架下中国有机产品出口新西兰认证安排(一)认证要求,在满足新西兰官方有机产品保证计划要求的同时,新西兰出口到中国的有机产品在植物保护产品、食品添加剂与加工助剂等方面,还应符合《从新西兰出口到中国的有机产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清单》要求(见附件3)。
(二)认证证书和标识。
中国-新西兰有机产品进出口认证互认安排实施政策发布三、《互认安排》框架下中国进口新西兰有机产品认证安排(一)认证要求,在新西兰销售的中国有机产品应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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