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塑料及其制品规范申报要素归纳
进出口塑料及其制品规范申报要素归纳本文将对塑料及其制品申报中容易出现填报不规范的申报要素进行解析并作出提示。

半制品以及制成品申报要素包括品名、外观、用途、成分、材质、是否装有附件、爆破压力、是否与其他材料合制、是否单面自粘、种类、品牌、规格尺寸、型号等,初级形状的聚合物申报要素包括品名、外观、成分含量、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比重、底料来源、级别、品牌、型号、签约日期、用途等,需注意的是:税号3901至3914中颜色、透明度和形状是体现商品状态的重要要素,缺一不可。
进出口塑料及其制品规范申报要素归纳 进出口塑料及其制品规范申报要素归纳 塑料是一种人造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用途,进口的塑料及塑料制品种类多样。

一进出口塑料及其制品的主要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39章——塑料及其制品,根据塑料的加工分为两个分章:第一分章包括初级形状的聚合物(3901-3914),第二分章包括废碎料及下脚料、半制品以及制成品(3915-3926),税目39.16项下商品填报“条”“杆”“型材”“异型材”等,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中塑料及其制品规范申报要求与往年相比有一些新的变化,企业在填报时应予以注意。

废碎料及下脚料申报要素包括品名、来源、成分、是否已经破坏性处理、如为成卷,需注明是否带有轴心,税目39.16项下商品填报“条”“杆”“型材”“异型材”等。
二进出口塑料及其制品主要规范申报要素外观(形状、透明度、颜色等),是指商品本身实际的外观状态情况,主要指商品的颜色、透明度和形状等表观性状。
进出口塑料及其制品规范申报要素归纳例如,税目39.01项下商品可填报“颗粒;透明;白色等”,其中透明度通常可填报为“透明”、“半透明”、“不透明”等。
进出口塑料及其制品规范申报要素归纳由进口报关编辑 http://www.pmmaok.com/wh/2705.html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