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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内需要,我国企业自主通过市场化采购,自美进口一定数量商品。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正在根据相关企业的申请,开展部分大豆、猪肉等商品排除工作,对排除范围内商品,采取不加征我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等排除措施。
对排除范围内商品采购,企业自主商谈、自行进口、自负盈亏。11月14日,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2013年第103号、2014年第58号、2014年第100号、2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肉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肉进口。海关重点资讯,君每周一定时为大家整理更新,敬请收藏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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