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综合保税区发展21条政策的“再解读”(上篇)
促进综合保税区发展21条政策的“再解读”(上篇)人物介绍:小清和小亲是一个胡同儿从小就认识的小伙伴,一起上学,一起成长,大学毕业后一个进了海关,一个自主创业当了老板。

目前,综保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21条,读懂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国务院在2012年就发文要求新设立的特殊监管区域原则上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逐步将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整合为综合保税区。
促进综合保税区发展21条政策的“再解读”(上篇) 促进综合保税区发展21条政策的“再解读”(上篇) 《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21条”)是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史上又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也是综合保税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升级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他俩关系不一般,老街坊和老同学都叫他们“亲清”关系,近年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工作明显加快,综保区数量占比达到近92%,21条旨在着力培育综合保税区在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综合竞争新优势,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等“五大中心”。

老同学,先给我解释解释综合保税区的概念吧!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施封闭监管,以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为基本功能并赋予配套的特定税收、监管政策的特定功能区,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对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工作明显加快,综保区数量占比达到近92%。
那综保区跟保税区啊、物流园啊、保税港区都是什么关系啊?你说的那些啊,包括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等,都属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促进综合保税区发展21条政策的“再解读”(上篇)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规划面积超450平方公里,现在有多少个综保区?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57个,其中,保税港区2个,综合保税区144个,保税区9个,出口加工区1个,珠澳跨境工业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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